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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不清”凸顯環保任務艱巨
日期:2025-02-0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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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據新華網2月21日報道,環保部日前公布《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十二五”規劃》顯示,相對于化學品環境管理需求,我國目前存在化學品生產和使用種類、數 量、行業、地域分布信息不清,重大環境風險源種類、數量、規模和分布不清,多數化學物質環境危害性不清,有毒有害化學污染物質的排放數量和污染情況不清, 化學物質轉移狀況不清,受影響的生態物種和人群分布情況不清等“六個不清”問題。近年來,我國已知有3000余種化學物質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危害嚴重, 個別地區甚至出現“癌癥村”等嚴重的健康和社會問題?!?/span>
消息一經媒體報道,立即引發網民的高度關注。筆者瀏覽新浪網發現,截至21日中午12點,這一新聞的網絡跟帖評論已多達750多條,不少網民質疑:因環境污染出現癌癥村,僅僅局限于“個別地區”嗎?
網民質疑的背后雖然隱含著對“個別地區”說辭的質疑,但更多的,則滲透著網民對國人生存環境的深情關注———國內有多少地方遭遇嚴重污染?這些嚴重污染是 怎么造成的?有哪些預防和治理的對策?環保部門在其中做了哪些工作?大家迫切地想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使本該的藍天白云,充斥著令人厭惡的陰霾?
如今,《規劃》似乎給出了答案:單化學品環境管理就有“六個不清”問題,怎么能把治理環境污染的重任,壓到環保部門這么一個稚嫩的肩膀上呢?
這種說法看起來頗有道理,比如環保部成立時間不長(2008年才設立);1989年12月頒布實施的環境保護法已經很大程度上不適應當今環境污染情形, “監測監管、預警應急、管理和科技支撐能力不足”,等等。由此可見,修改環境保護法確實應提上議事日程了。應以法律的形式,確定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 和諧關系,明確:絕不能以犧牲環境和人民群眾的健康為代價來獲取經濟的片面發展。同時,要進一步明確地方政府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具體責任,對于那些影響環境 的政府決策行為、不作為以及越權等行為,從法律上進行規制,明確具體的責任承擔和處罰程序?!?/span>
即使環保工作面臨“六個不清”,但這絕不是環保部門可以無所作為的借口。民眾已經用一個個的具體行動在履行著公民的責任,比如“杭州毛源昌董事長出20萬 元請瑞安環保局長下河游泳”;比如溫州蒼南一名網友將懸賞額提高至30萬元,“請蒼南環保局長下河游泳”;比如網民跟帖反映當地的環境污染問題,網址和手 機鏈接地址涉及天津、河南、山東、河北、浙江、福建、云南等多個省市……期待著環保部門能查清“六個不清”,“執行*嚴格的環保制度”,“像鋼鐵一樣硬地 從嚴執法”,還國人一個白云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