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非居民用水出新規 緊盯高耗水行業與用水大戶
城鎮非居民用水出新規 緊盯高耗水行業與用水大戶: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布《關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建立健全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要以嚴格用水定額管理為依托,以改革完善計價方式為抓手,通過健全制度、完善標準、落實責任、保障措施等手段,提高用水戶節水意識,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產業結構調整。2020年底前,各地要**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我國水資源短缺,人均占有量低。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城鎮缺水形勢日益嚴峻。目前,非居民用水占國內城鎮供水總量的比例約50%,提高非居民用戶節水意識,引導非居民用戶,特別是高耗水行業和用水大戶節水,是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保障國家水**的重要舉措。建立健全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有利于充分發揮價格機制在水資源配置中的調節作用,對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城鎮節水減排,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綠色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近年來,一些地方結合當地實際,出臺了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多數地區尚未建立有關制度,出臺政策的部分地區在制度設計上也有待完善。為進一步促進節約用水,發揮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和用水定額的引導作用,必須**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意見》明確,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實施范圍為城鎮公共供水管網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戶。各地要根據用水定額,充分考慮水資源稀缺程度、節水需要和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分檔水量和加價標準。原則上水量分檔不少于三檔,二檔水價加價標準不低于0.5倍,三檔水價加價標準不低于1倍,具體分檔水量和加價標準由各地自行確定。
對“兩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產能嚴重過剩)等行業要實行更高的加價標準,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減少污水排放,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缺水地區要根據實際情況加大加價標準,充分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
《意見》指出,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原則上僅為自來水價加價,不包含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和各種附加。計量繳費周期由各地在充分考慮非居民用戶用水習慣和生產周期性差異等因素的基礎上自行確定,可以月、季度或年度作為一個周期進行核定。
對于資金用途,《意見》明確指出,實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形成的收入要“取之于水,用之于水”,主要作為供水企業收入,用于管網及戶表改造、完善計量設施和水質提升等;也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對節水成效突出的企業進行獎勵,用于企業節水技術改造、節水技術工藝推廣等。資金征收和使用具體管理辦法由地方制定。